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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炉标准、真空钎焊标准

作者:蔡东俊 人气:30024 日期:2024-04-08 08:59:42

 

真空炉标准、真空钎焊标准

1.基础标准
GB T10067.47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7部分 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
GB T10067.45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5部分 真空淬火炉
GB 4982~4983-85    真空快卸法兰
GB 4982-85    夹紧型真空快卸法兰
GB 4983-85    拧紧型真空快卸法兰
GB/T 3163-93    真空技术术语
GB/T 3164-93    真空技术系统用图形符号
GB/T 6070-1995    真空法兰
GB/T 16709-1996    真空技术 管路配件 装配尺寸
JB 1090~1092-91    真空动密封型式及尺寸
JB 1090-91    J型真空用橡胶密封圈型式及尺寸
JB 1091-91    JO型骨架型真空用橡胶密封圈型式及尺寸
JB 1092-91    O型真空用橡胶密封圈型式及尺寸
JB 5278.1~5278.3-91    铜丝密封可烘烤真空法兰
JB 5278.1-91    铜丝密封可烘烤真空法兰 连接型式
JB 5278.2-91    铜丝密封可烘烤真空法兰 法兰结构尺寸
JB 5278.3-91    铜丝密封可烘烤真空法兰铜丝密封圈结构尺寸
JB/T 7673-95    真空设备型号编制方法
JB/T 8105.1~8105.2-1999    真空规管接头
JB/T 8105.1-1999    橡胶密封真空规管接头
JB/T 8105.2-1999    金属密封真空规管接头
2.产品标准
JB/T 4078-91    高真空档板阀 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 4079-91    高真空蝶阀 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 4080-91    高真空电磁阀 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 4083-91    真空电磁带充气阀 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 5971-92    单级多旋片真空泵
JB/T 6446-92    真空阀门 技术条件
JB/T 6533-1997    旋片真空泵
JB/T 6921-93    罗茨真空泵机组
JB/T 7266-94    容积真空泵性能测量方法
JB/T 7674-95    罗茨真空泵
3.分等标准
JB/T53017-1999    旋片真空泵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14-1999    单级多旋片真空泵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15-1999    低真空电磁压差充气阀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16-1999    往复真空泵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18-1999    罗茨真空泵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19-1999    油扩散真空泵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20-1999    油扩散喷射真空泵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21-1999    真空镀膜设备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22-1999    滑阀真空泵 产品质量分等
JB/T53023-1999    真空阀门 产品质量分等

 

我国电炉标准目录
一、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替代标准号
1 GB/T1020-899
电渣重熔炉的试验方法
2 GB/T17195-1997
工业炉名词术语
3 GB/T2900.23-95
电工名词术语
工业电热设备GB2900.23-83 
4 GB5959.1-86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5 GB5959.2-1998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二部分
对电弧炉设备的特殊要求
6 GB5959.3-88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三部分
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设备以及感应熔炼设备的特殊要求
7 GB5959.4-92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四部分
对电阻炉的特殊要求
8 GB5959.5-91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五部分
等离子设备的安全规程
9 GB5959.6-87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六部分
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程
10 GB5959.7-87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七部分
对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11 GB5959.8-89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八部分
对电渣重熔炉的特殊要求
12 GB5959.9-89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九部分
对高频介质加热设备的特殊要求
13 GB5959.11-XX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部分
液态金属电磁搅拌、输送或浇
注设备的特殊要求
14 GB/T6542-86 直接电弧炉的试验方法
15 GB/T7405-87 埋弧炉的试验方法
16 GB/T7406-87 具有电子枪的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17 GB/T 10066.1-88
电热设备试验方法
通用部分
GB4001-83 
18 GB/T 10066.2-88
电热设备试验方法
有心感应炉JB2252-78(部分)
19 GB/T 10066.3-88
电热设备试验方法
无心感应炉
JB2252-78(部分) 
20 GB/T 10066.4-88
电热设备试验方法
间接电阻炉
GB4836-84(部分)  
21 GB/T3535-92
电热用等离子设备试验方法
22 GB/T10067.1-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通用部分GB4002-83 
23 GB/T10067.2-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炼钢电弧炉JB2529-79 
24 GB/T10067.3-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感应电热设备
JB2252-78
JB2415-78 
25 GB/T10067.4-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间接电阻炉GB4836-84 
26 GB/T10067.5-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高频介质加热设备
27 GB/T13324-91
热处理设备术语
28 GB/T14800-1999
高频介质加热处理输出功率的测量方法
29 GB/TXXXX-XXXX
工业微波加热设备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
30 GB/TXXXX-XXXX
工业加热用电红外辐射器的特性
第一部分
短波电红外辐射器
二、行业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替代标准号
1 JB/T8195.1-1999
间接电阻炉
RX系列箱式电炉GB10966.1 
2 JB/T8195.2-1999
间接电阻炉
RM系列箱式淬火炉
GB10966.2 
3 JB/T8195.3-1999
间接电阻炉
ZR系列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
GB10966.3 
4 JB/T8195.4-1999
间接电阻炉
ZC系列真空淬火炉
GB10966.4 
5 JB/T237993
金属管状加热元件
JB2379-78 
6 JB/T2941-93
控制气体发生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JB2841-80  
7 JB/T2851-92
工业电炉温度控制柜
JB2851-80 
8 JB/T3648.1-94
电阻炉用耐火制品试验方法
定型隔热耐火制品的热震稳定性JB3648.1-84 
9 JB/T3649.1-94
电阻炉用耐火制品
粘土质耐火制品JB3649.1-84 
10 JB/T3648.2-94
电阻炉用耐火制品
高铝质耐火制品JB3649.2-84 
11 JB/T3648.3-94
电阻炉用耐火制品
粘土质隔热耐火制品JB3649.3-84 
12 JB/T3648.4-94
电阻炉用耐火制品
高铝质隔热耐火制品JB3649.4-84 
13 JB/T3648.5-94
电阻炉用耐火制品
氧化铝质隔热耐火制品JB3649.5-84 
14 JB/T3648.6-94
电阻炉用耐火制品
抗渗碳质耐火制品
15 JB/T4280-93
中频无心感应炉JB4280-86 
16 JB/T9691-1999
电热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JB2249-78 
17 JB/T9692.1-1999
工频无心感应熔铁(钢)炉和铁保温炉ZBK61002-90 
18 JB/T9692.2-1999
工频无心感应熔铜炉ZBK61001-90 
19 JB/T9692.3-1999
工频无心感应熔铝ZBK61003-90 
20 JB/T4311.3-91
间接电阻炉RT系列台车式电阻炉JB4311.3-87 
21 JB/T4311.5-91
间接电阻炉RJ系列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JB4311.5-87 
22 JB/T4311.7-91
间接电阻炉SX系列实验用箱式电阻炉JB4311.7-87 
23 JB/T4311.8-91 间接电阻炉SK系列实验用管式电阻炉JB4311.8-87 
24 JB/T4311.10-91
间接电阻炉SG系列实验用坩埚式电阻炉JB4311.9-87 
25 JB/T5246-91
间接电阻炉RF系列强迫式对流井式电阻炉JB4311.4.6-87 
26 JB/T5265-91
间接电阻炉RB系列罩式电阻炉
27 JB/T5266-91
间接电阻炉RY系列电热浴炉
JB3252-83 JB4311.9-87 
28 JB/T5267-91
真空管式高频感应电加热电源装置
29 JB/T5788-91
高频感应加热电源装置输出功率的测定方法
30 JB/T6205-91
实验电阻炉温度控制器JB2898-81 JB3188-82 
31 JB/T6206-91
间接电阻炉RCW系列网带式电阻炉
32 JB/T6759-93 QX
系列吸热式气体发生装置
JB/DQ5073-82 
33 JB/T7629-94
耐火纤维炉衬的设计和安装规范
34 JB/T8594-1997
钢包精炼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067.47-2014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7部分: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
Basic speci1Ⅱ cations for electroheat instaⅡ ationsˉˉ
Part47:VacuuⅡl heat treat1nent and brazing Furnace
2014-9-O3日发布2015-02-01实施

目 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分类⋯⋯⋯⋯⋯⋯⋯⋯⋯⋯⋯⋯⋯⋯⋯⋯⋯⋯⋯⋯⋯⋯⋯⋯⋯¨⋯⋯⋯⋯⋯⋯⋯⋯⋯⋯⋯·1
4.1 品种和规格·⋯⋯⋯⋯⋯⋯⋯⋯⋯⋯⋯⋯⋯⋯⋯⋯⋯⋯⋯⋯⋯⋯⋯⋯⋯⋯⋯⋯⋯⋯⋯⋯⋯⋯1
4.2 型号·⋯⋯⋯⋯⋯⋯⋯⋯⋯⋯⋯⋯⋯⋯⋯⋯⋯⋯⋯⋯⋯⋯⋯⋯⋯⋯⋯⋯⋯⋯⋯⋯⋯⋯⋯⋯⋯2
4.3 主要技术参数·⋯⋯⋯⋯⋯⋯⋯⋯⋯⋯⋯⋯¨⋯⋯⋯⋯⋯⋯⋯⋯⋯⋯⋯⋯⋯⋯⋯⋯⋯¨⋯⋯2
5 技术要求·⋯⋯⋯⋯⋯⋯⋯⋯⋯⋯⋯⋯⋯⋯⋯⋯⋯⋯⋯⋯⋯⋯⋯⋯⋯⋯⋯⋯⋯⋯⋯⋯⋯⋯⋯⋯⋯3
5.1 一般要求·⋯⋯⋯⋯⋯⋯⋯⋯⋯⋯⋯⋯⋯⋯⋯⋯¨⋯⋯⋯⋯⋯⋯⋯⋯⋯⋯⋯⋯⋯⋯⋯⋯⋯⋯3
5.2 对设计与制造的补充要求·⋯⋯⋯⋯⋯⋯⋯⋯⋯⋯⋯⋯⋯⋯⋯⋯⋯⋯⋯⋯⋯⋯⋯⋯⋯⋯⋯⋯3
5.3 性能要求·⋯⋯⋯⋯⋯⋯⋯⋯⋯⋯⋯⋯⋯⋯⋯⋯⋯⋯⋯⋯⋯⋯⋯⋯⋯⋯⋯⋯⋯⋯⋯⋯⋯⋯⋯6
5.4 成套要求·⋯⋯⋯⋯⋯⋯⋯⋯⋯⋯⋯⋯⋯⋯⋯⋯⋯⋯⋯⋯⋯⋯⋯⋯⋯⋯⋯⋯⋯⋯⋯⋯⋯⋯⋯8
6 试验方法·⋯⋯⋯⋯⋯⋯⋯⋯⋯⋯⋯⋯⋯⋯⋯⋯⋯⋯⋯⋯¨⋯⋯⋯⋯⋯⋯⋯⋯⋯⋯⋯⋯⋯⋯⋯¨8
6.1 一般要求·⋯⋯⋯⋯⋯⋯⋯⋯⋯⋯⋯⋯⋯⋯⋯⋯⋯⋯⋯⋯⋯⋯⋯⋯⋯¨⋯⋯⋯⋯⋯⋯⋯⋯⋯8
6.2 试验条件·⋯⋯⋯⋯⋯⋯⋯⋯⋯⋯⋯⋯⋯⋯⋯⋯⋯⋯¨⋯⋯⋯⋯⋯⋯⋯⋯⋯⋯⋯⋯⋯⋯⋯⋯8
6.3 压升率的测量·⋯⋯⋯⋯⋯⋯⋯⋯⋯⋯⋯⋯⋯⋯⋯⋯⋯⋯⋯⋯⋯⋯⋯⋯⋯⋯⋯⋯⋯⋯⋯⋯⋯9
6.4 炉温均匀度的测量·⋯⋯⋯⋯⋯⋯⋯⋯⋯⋯⋯⋯⋯⋯⋯⋯⋯⋯⋯⋯⋯⋯⋯⋯⋯⋯⋯⋯⋯⋯⋯9
6.5 加热试验·⋯⋯⋯⋯⋯⋯⋯⋯⋯⋯⋯⋯⋯⋯¨⋯¨⋯⋯⋯⋯⋯⋯⋯⋯⋯⋯⋯⋯⋯⋯⋯⋯⋯⋯9
7 检验规则和等级划分⋯⋯⋯⋯⋯⋯⋯⋯⋯⋯⋯¨¨⋯⋯⋯⋯⋯⋯⋯⋯⋯⋯⋯⋯⋯⋯⋯⋯⋯⋯⋯·9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1
9 订货和供货⋯⋯⋯⋯⋯⋯⋯⋯¨¨⋯⋯⋯⋯¨⋯⋯⋯⋯⋯⋯⋯⋯⋯⋯⋯⋯⋯⋯⋯⋯⋯⋯¨⋯⋯ 11

GB/T 10067.47-2014

GB/T10067《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现有19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部分;
——第2部分:电弧加热装置;
——第3部分:感应电热装置;
——第31部分:中频无心感应炉;
——第32部分:电压型变频多台中频无心感应炉成套装置;
——第33部分:工频无心感应熔铜炉;
——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
——第狃部分:网带式电阻加热机组;
——第42部分:推送式电阻加热机组;
——第43部分:强迫对流井式电阻炉;
——第狃部分:箱式电阻炉;
——第45部分:真空淬火炉;
——第46部分:罩式电阻炉;
——第47部分: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
——第奎8部分:台车式电阻炉;
——第49部分: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
——第狃0部分:单晶炉;
——第狃1部分:电热浴炉;
——第5部分:高频介质加热设各。
根据需要还将陆续制定其他部分。
本部分为GB/T10067的第47部分,应与GB/T10067的第1部分和第4部分配合使用。
本部分按照GB/T1.1— zO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D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冶电炉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电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陕西省电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升、袁芳兰、朱琳。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7部分: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
1 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对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产品(以下简称真空炉)的各项要求,包括品
种规格、技术要求及其订货和供货。
本部分适用于按4.1、5.1和5.2设计,主要用于金属材料在真空状态下进行气淬、回火、退火、正火、
烧结、钎焊等处理的真空电阻炉。
本部分的技术要求也适用于外热式、不具备气冷系统的内热式、加压气淬等用的真空电阻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66.1-2004 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部分
GB/T10066.4-2004 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
GB/T10067.1-2005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部分
GB/T10067。4— zO05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
JB/T9691— 1999 电热设备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10066.4— ⒛0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分类
4.1 品种和规格
4.1.1 真空炉按结构型式和额定温度分为多个品种,如表1所示。
表1 真空炉结构形式与额定温度 单位为摄氏度
品种代号结构型式额度温度。

需要完整版请联系13905275926

GB/T 10067.47-2014
p) 要求对炉门或炉盖提供动力驱动(见5.2.5。D;
Φ 对罩式炉炉座升降机构的要求(见5.2.5.2);
r) 要求罩式炉配备带轮小车和轨道(见5.2.5.2),应详细说明小车数量、轨道长度及其布置;
s) 要求为卧式炉提供炉室单轨输送系统(见5.2.6);
o 对冷却程序的不同要求(见5.2.8);
ω 要求提供热交换器以加速气体冷却(见5.2.8),应提供冷却速率;
v) 要求在抽气系统中配备粉尘捕集器或过滤器(见5.2.9);
w)要求提供数字显示式仪表和打印式记录仪(见5.2.10.2,5.2.10.3,5.2.10.4);
0 要求有附加的真空压力传感元件(见5.2.10.3); ·
y) 对加热程序的不同要求(见5.2.10.5);
z) 要求提供计算机进行程序控制(见5.2.10.5);
aa)要求提供料筐及其配件E见5.4.20彐;
bb)对试验的特殊要求(见6.3和6.4);
cc)对供方规定供应项目的不同要求(见5.4);
dd)对铭牌的不同要求(见8.2)。
供方应尽可能满足需方的各项特殊要求。但实际可供需方选择的特殊要求项目由供方参照本本部分
根据各自的条件决定。其中一部分可列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其他部分在订货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GB/T10067.4⒌ -2014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5部分:真空淬火炉
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eIectroheat instalIationsˉˉ
Part45: Vacuum quenching furnace

前言

GB/T10067《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现有19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部分;
——第2部分:电弧加热装置;
——第3部分:感应电热装置;
——第31部分:中频无心感应炉;
——第32部分:电压型变频多台中频无心感应炉成套装置;
——第33部分:工频无心感应熔铜炉;
——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
——第狃部分:网带式电阻加热机组;
——第42部分:推送式电阻加热机组;
——
第43部分:强迫对流井式电阻炉;
——第妞部分:箱式电阻炉;
——第45部分:真空淬火炉;
——第46部分:罩式电阻炉;
——第47部分:真空热处理和钎焊炉;
——第48部分:台车式电阻炉;
——第49部分:自然对流井式电阻炉;
——第410部分:单晶炉;
——第狃1部分:电热浴炉;
——第5部分:高频介质加热设备。
根据需要还将陆续制定其他部分。
本部分为GB/T10067的第45部分,应与GB/T10067的第1部分和第4部分配合使用。
本部分按照GB/Tl。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电热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D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冶电炉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电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陕西省电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高升、袁芳兰、朱琳。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5部分:真空淬火炉
1 范围
GB/T10067的本部分规定了真空淬火炉产品的各项要求,包括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及其订购和供
货等。
本部分适用于按4.1,5.1和5.2设计、主要用于金属材料在真空状态下进行气淬和油淬的卧式真空
电阻炉。
高压真空淬火炉、高流率真空淬火炉、水溶液真空淬火炉、立式真空淬火炉、真空渗碳淬火炉等的企
业产品标准可参照本部分制定。其技术性能除另有规定或供需双方另有协议外,应满足本部分5.3的
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仵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66.1—⒛04 电热设各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部分
GB/T10066.4-2004 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
GB/T10067.1-2005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1部分:通用部分
GB/T10067.4-2005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部分:间接电阻炉
JB/T9691— 1999 电热设备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10066.4一⒛0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产品分类
4.1 品种和规格
4,1.1 真空淬火炉按额定温度和结构型式分为多个品种,如表1所示。
表1 真空淬火炉结构形式分类单位为摄氏度
采用其他结构型式(见5.2。D或额定温度的真空淬火炉的品种代号可参照表1在企业产晶标准中另行规定。
4.1.2 各品种的真空淬火炉按工作区尺寸分为多个规格。
除供需双方另有协议外,工作区尺寸(宽×长×高)可按以下规定:
最小规格:150mm× 300mm× 150mm;
其余规格:宽和长分别按150mm递增,高按75mm递增。
工作区在炉室内的位置应在真空淬火炉产品说明书所附图样上标明。
4.1.3 各真空淬火炉制造商可制定出各自的真空淬火炉企业产品标准。
4.2 型号
真空淬火炉的型号应按JB/T9691= 代号按7.4确定。
4.3 主要技术参数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
o 电源电压,
b) 电源频率
c) 相数;
d) 额定
e) 额定
D 工作
g) 二匚
h) 二匚
i) 最
j) 加热
k) 空炉
l) 炉温
m)炉温稳
ω 空炉损失;
o) 极限真空度;
p) 工作真空度,P窗
Φ 空炉抽空时间,mi。
r) 压升率,Pa/h;
s) 淬火油量,m3;
t) 工件转移时间,s;
u) 冷却气体种类及耗量,Nm3/h;
o 水耗,m3/h;
w)炉体重量,t;
0 炉体外形尺寸,mm。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可对上述项目作必要的增减。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真空淬火炉应符合GB/T10067.4— zO05第5章的规定。当与本部分规定有差异时,以本部分为准。

5.2 对设计与制造的补充要求
5.2.1 总体设计
真空淬火炉主要由炉体(包括淬火油槽)、抽空系统、加热电源、控制柜等组成。其炉体为卧式结构,
在水平方向上装卸料。
非贯通间歇式真空淬火炉的炉体前端设有供装卸料的炉门。炉体至少有两个炉室,一个为加热室,
一个为冷却室,冷却室在前,加热室在后。所有炉室封闭在一个真空炉壳内。冷却室内有冷却区、淬火
油槽、炉料升降和输送机构。相邻两室之间应当用真空密封阀门隔开。炉体的设计应考虑到能按预定
的加热、冷却或淬火周期转移炉料,最后把炉料置于炉门旁以待出料。加热室后端应设有维修用密封
炉门。
贯通间歇式真空淬火炉的前端有一个装料炉门,后端有一个出料炉门。炉体至少有两个炉室,一个
加热室,一个冷却室,加热室在前,冷却室在后,所有炉室在一个真空炉壳内。其他方面的要求同非贯通
间歇式真空淬火炉。
连续式真空淬火炉的炉窒由封闭在一个真空炉壳的3个炉室组成,一端是气冷室,中间是加热室,
另一端是油淬室。各室能独立工作。室与室之间应当用真空密封阀门隔开。炉料可以从端室的正面或
侧面装料。炉料的运动方向可根据需要改变,即从气冷室、加热室到油淬室,或从油淬室、加热室到气冷
室。应考虑在任何时刻内加热室都有多筐炉料。
炉体应采用水冷结构。
在真空淬火炉送电前,抽气系统应能把炉室抽到预定的真空度。在加热阶段,输人的加热功率能调
节。在淬火阶段,炉料应能在不同真空度下和在中性气体(包括惰性气体,下同)中进行淬火。真空淬火
炉的控制应符合相应于其技术级别的要求。
5.2.2 材料
所有处于加热室内部的材料应适应于设计规定的气氛、真空度和温度。各种材料在工作温度下相
互应不起反应。
对于B级和C级炉,含铬材料不得用于真空状态温度超过1000℃ 的区域,对A级炉也应避免
使用。
5.2.3 工作电压
真空淬火炉的工作电压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在工作电压范围内和在其他工作条件正常的情
况下,炉内应不产生火花放电。
5.2.4 炉壳
炉壳可以是整体结构,也可由多节组合而成。炉壳的筒体、封头和炉门应水冷,其设计和制造应参
照有关压力容器的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炉壳的内表面应光洁平滑。内壁可用抗氧化的材料制成,也
可用普通碳素钢。在后一种情况下,对C级炉其内壁须经电镀或涂敷其他材料以防氧化。电镀或涂敷
层表面应光洁,工作中应无明显的吸气和放气,应不致剥落和起化学反应。
5.2.5 比户门
除另有规定外(见9.2),炉门可以是边铰链、顶铰链、垂直提升或悬挂在轨道上的滑动型式。炉体内
部应有用来把加热室与其他炉室隔开的真空阀门。外炉门上应有密封结构的观察窗。

5.2.6 力日齐如亘匡
真空淬火炉的加热区应围以隔热屏。隔热屏可以是金属辐射屏、碳毡或石墨毡,或单层金属辐射屏
再衬以耐火纤维制品等。所用的材料都应是耐热的,在工作中不下垂、裂开和剥离。设计中应考虑把热
胀冷缩所引起的变形,以及通过隔热屏的热损失都限制到最小程度。当要求加热室中只能用金属辐射
屏而不能用其他隔热材料时,可按9.2提出。
加热元件材料可选用石墨纤维编织品、石墨棒或管、钼片或钼棒等。炉床应采用性能与真空淬火炉
工作条件相适应的材料制成。炉子运行过程中,在规定的期限内能正常使用,炉床应能承受最大装载量
而不损坏或无明显变形。
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隔热屏、加热元件和炉床使用期限,对A级、B级和C级炉应分别不少于
3000h、60oo h和8000h。加热元件使用期限,以其在最高工作电压下的输人功率小于额定功率的
l 15%为限。
在加热室的壳体上应配备供测量工作区炉温均匀度用温度传感器引出装置。所能连接温度传感器 !
数量按GB/T10066.4— ⒛04中6.15的要求。
5.2.7 炉料转移系统
真空淬火炉应有一套由动力驱动的炉料输送机构和升降机构,用来按选定的工作程序转移炉料。
5.2.8 油淬系统
淬火油槽的容积应足以容纳重量等于最大装载量的炉料,加上相当于每公斤钢料不少于8.5L油
的油量。
淬火油槽应配各冷却系统。当重量等于最大装载量的钢料在1100℃ 淬火时,淬火油的温升应不
超过25℃ 。冷却系统应能在1h内把淬火油的温度至少降低17℃ 。
油淬系统中应有油循环装置,用来使淬火油通过淬火区循环。每分钟通过淬火区的油量应不少于
淬火区油容量的4倍。
油淬系统应具有下列指示、控制、连锁、报警和其他必要的设施:
o 可在35℃ ~⒛ o℃ 范围内,任意设定的淬火油油温超温音响报警装置和防止淬火油超温时进
行淬火的连锁装置;
b) 淬火油油面指示器、低油面音响报警装置和低油面时防止淬火机构启动并切断加热电源的连 ,
锁装置;
l o 压力型水冷或油冷系统中的自动温度调节装置;
Φ 防止在升降机架处于不适当位置时炉料从加热室转移到料架上的限位连锁装置。
当另有规定或要求时(见9.2),淬火油槽中应有电加热器,使油温能在6h内从⒛ ℃上升到80℃ 。
油温应能在25℃ ~85℃ 范围内任意设定,且能控制在设定值的±15℃范围内。
5.2.9 水冷系统
水冷系统应能使炉壳筒体、封头和炉门的表面温升不超过5.3.10的规定。水温应能调节,使在任
何情况下炉壁表面温度能不低于环境温度5℃ 以上,以防空气中的水蒸气凝结在炉室和抽气系统的内
表面上。
5.2.10 气冷系统
真空淬火炉的冷却室或气冷室应能充人中性气体,并配各必要的风机或气体喷嘴、控制阀等,用来
使气体循环通过炉料和炉室,均匀地冷却炉料。
4重量等于最大装载量的炉料在炉温1100℃下加热30min并转移到冷却室(或气冷室)后,气冷系
统应能在1h内使炉料的温度从1100℃ 降至150℃ 。气冷系统应能进行真空下冷却,压力从2.5Pa~
130Pa的充气冷却或压力从5× 10饪Pa~6.5× 1o4Pa的充气冷却,以供选择。
对C级炉子,气冷过程应可控。气冷系统应能通过程控系统和转换开关按选定的冷却方式自动运
行。其冷却速度可调,如采用风机,其转数可调。如对冷却程序有不同要求,或要求提供热交换器以循
环冷却气体并按所要求的冷却速率加速炉料的冷却时,可按9.2提出。
对B级和A级炉,不要求气冷过程可控,但冷却速率可由人工在一定范围内调节。
5.2.ll 抽气系统
真空淬火炉的各个炉室可分别配备抽空系统。也可采用几个室共用一套系统,通过真空阀门加以
控制。
抽空系统由必要的真空泵、管道、阀门、冷阱、控制系统、真空计等组成。系统中应装有自动阀门,以
便在发生停电事故时能自动关闭,以防空气和真空泵油进人炉内。当要求在系统中配备粉尘捕集器或
过滤器时,可按9.2提出。
对C级炉,各炉室的抽气过程应能程控。对B级炉,加热室内的真空度应能自动控制。
5.2.12 测虽、控制和记录
5.2.12.1 书呒灾‘
真空淬火炉的测量、控制和记录应符合GB/T10067。4—⒛o5中5.2.9除5.2.9.4和5.2.9.6外的各
项规定和以下补充规定。
5.2.12.2 炉温控制系统和控制仪表
炉温控制系统可以是磁性调压器、晶闸管调压器等型式。控制系统应能限制输人功率不超过所要
求的最大值。
真空淬火炉应配备自动平衡型温度控制、记录仪。
当有要求时(见9.2),对B级和C级炉应配备温度给定、精确度不低于0.5%、分辨率不低于1℃ 的
微处理器数字显示式控温仪表。数字高度应不低于15mm。仪表应各有外接插座,以便连接记录仪或
打印机。
5.2.12.3 真空仪表
对B级和C级炉应配备自动平衡型真空控制、记录仪,用以控制和记录加热室的工作真空度。记
录仪应以Pa分度,其可读范围至少应为0.1Pa~133Pa。仪表应有两个指针,一个用来给定所需的真
空度,另一个用来指示实际真空度,并备有安全联锁,用来当炉内真空度低于给定值时,切断加热电源。
当有要求时(见9.2),应提供两个附加的压力传感元仵,一个装在加热室,另一个装在扩散泵与主阀门之
间,且备有开关以便需要时检查和记录真空度。
加热室的工作真空度为0.1Pa或更高时,应配各电离真空计,其范围能从0.1Pa到极限真空度。
当要求提供数字显示式真空仪表时,可按9.2提出。
5.2.12.4 仪表的记录部分
除另有规定外,真空度和温度记录纸标尺的宽度应不小于220mm,长图仪表的纸卷长度应不小于
25m。记录纸的标准移动速度为25mm/h,并各有移动速度到100mm/h和150mm/h的机构。记录
笔机构应能带动记录笔在30s内走过整个记录纸的宽度。记录纸的后面应有衬垫,以便当仪表工作

时,操作人员可以在记录纸上作记号。记录纸的传动机构应装在有铰链门的防尘罩里。门上有玻璃,可
以从外面看到记录纸的整个宽度和不少于180mm的记录纸长度。
当要求配备打印式记录仪时,可按9.2提出。根据用户要求,可采用无纸记录仪。
5.2.12.5 程序控制
C级炉应配备程序控制器,以供编程,并按所编程序自动控制抽空、加热和冷却的全过程。真空控
制系统应能在5Pa~130Pa间设定任何真空度值,并能在控制范围内的任何真空度下开始加热;也能
在加热时,在任何设定温度下通过充人中性气体把炉内压力提高到所要求的值。除另有要求外(见
9.2),加热周期应包括至少1h的预热期和至少为6h的保温期。在各段时期内,加热速率和时间应可
调。炉料的油淬或气淬应可选择。油淬周期应能从1min到至少55min的范围内选择,并应在设定的
淬火时间终了时把炉料提升到出料位置。对贯通间歇式炉,在一批炉料浸没在油中以后,应能往加热室 (
充人中性气体以平衡压力和把炉温降低到预定温度,以便再往炉内装料。对连续式炉,应允许在任何时
刻有多筐炉料位于加热室内,并应保证从任一端进来的炉料按一定周期连续程序作业。各个周期之间
应相互联锁。当另有规定或要求时(见9.2),控制系统中配备计算机进行程序控制,以便在真空淬火炉
设计规定范围内有最大的控制灵活性。
A级炉除炉温应能自动控制外,其他系统允许由人工控制。
除自动控制系统外,真空淬火炉应配有手动控制系统,以备试验时或紧急情况下使用。
5.2.12.6 控制柜
真空淬火炉应配各落地式、在制造厂接好线(仪表除外)的控制柜,用来安装仪表和控制元器件等。
控制系统中至少应有两路电源:一路用于加热元件的供电;另一路用于泵、电机和控制系统的供电。应
配有指示炉料在炉内所处的位置的模拟屏和各工序的完成情况。控制柜中所有仪表应为嵌人式或半嵌
人式。当要求为控制柜配各振动吸收装置时,应按9.2提出。
5.3 性能要求
5.3.1 一般要求
真空淬火炉的性能应符合GB/T10067.4—⒛05中5.3和以下各条的要求。
5.3.2 工作温度
真空淬火炉的工作温度为从550℃ 到最高工作温度。
在工作温度范围内,真空淬火炉应满足5.3.11和5.3.12的炉温均匀度和炉温稳定度要求。
5.3.3 工作真空度
除另有要求外(见9.2),真空淬火炉真空度不应低于2.5Pa。
5.3.4 最大装载且
除另有要求外(见9.2),当真空淬火炉在1100℃ 及以下工作或试验时,其最大装载量应不小于
(370× S)kg;在1100℃ 以上时,应不小于(300× S)kg,其中S为加热室工作区的底面积,单位为m2。
5.3.5 加热能力和热炉抽空能力
在炉温和炉料都处于环境温度的条件下,把重量等于最大装载量的炉料装进炉内。启动抽气系统。
当炉内达到预定的真空度时开始加热。对工作区容积不大于0.6m3的真空淬火炉,炉温应能在加热开始后1h内升到1100℃ ;对于工作区容积大于0.6m3而不超过1.5m3真空淬火炉,应在1.5h内达到
1100℃ ;对C级炉,炉室真空度应能同时达到规定的工作真空度,对B级和A级炉,达到工作真空度的
时间可分别延长25%和50%。对于工作区容积大于1.5m3真空淬火炉,其加热能力和抽空能力由供
需双方商定。
5.3.6 空炉抽空时间
对工作区容积不大于0.6m3经干燥除气并不装炉料的真空淬火炉,在冷炉情况下,各炉室应能分
别在20min内抽气到所要求的工作真空度;工作区容积大于0.6m3而不超过1.5m3的真空淬火炉,应
能在30min内抽气到所要求的工作真空度。对于工作区容积大于1.5m3真空淬火炉,其抽空时间由
供需双方商定。
5.3.7 压升率
真空淬火炉的压考虑纤维毡易吸潮影
响,可以在未装人
A级炉:<2
B级炉:(
C级炉:
5.3.8 空炉
按企
5.3.9 空
按企
5.3.10 表
真空淬丿
5.3.ll 炉温均
真空淬火炉的
A级炉:± 10
B级炉:± 7.5
C级炉:± 5。o
℃;
℃;
℃ 。
5.3.12 炉温稳定度
真空淬火炉的炉温稳定度应不超过以下规定:
A级炉:± 3.0℃ ;
B级炉:± 2.0℃ ;
C级炉:± 1。0℃ 。
5.3.13 淬火转移时间
炉料开始从加热室取出到完全浸没在淬火油中的转移时间应不大于20s。
5.3.14 其他
真空淬火炉其他方面的性能应分别符合5.2,以及在企业产品标准和供货合同中的相应规定。

5.4 成套要求
5.4.1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应列出供方规定的真空淬火炉成套供应范围,一般包括下列各项:
o 真空淬火炉炉体;
b) 控制柜;
c) 温度仪表;
① 热电偶和补偿导线;
Θ 真空仪表,包括真空规管;
D 程序控制器(对A级和B级炉不要求);
g) 加热电源和开关设各;
D 抽空机组各组件;
D 各品备件。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可对上述项目作必要的补充,并应列出各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型号、规格和
数量。
需方如对供方规定供应的项目有不同要求时,可按9.2提出。
5.4.2 当有要求时(见9.2),对B级炉供方应能提供料筐及其配件。
5.4.3 当有要求时,对C级炉供方应能供应9.2所列出的必要配件,并满足相应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要求
真空淬火炉的试验应按GB/T10066。l—zO04和GB/T10066.4—zO04的相应条文和以下补充条
文进行。
6.2 试验条件
在进行空炉(不装炉料)试验以测定空炉抽空时间、极限真空度、压升率、额定温度、额定功率、空炉
损失和表面温升时,淬火油槽中可不盛油。试验应从炉温等于环境温度时开始,炉温设定在额定温
度上。
6.3 压升率的测量
按GB/T10066.1-2004中7.1.10.3的规定,在极限真空度时关闭真空阀门。第一次读数从关闭
真空阀门后约15min开始。
应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分别进行试验,即:
o 室与室之间的真空阀门关闭而邻室处于大气压时,单独试验加热室的压升率;
b) 室与室之间阀门处于打开状态,试验整台炉子的压升率。
装有碳毡的炉子,为防止碳毡吸潮的影响,可在试验前不装碳毡或将碳毡加热烘烤去潮后进行。
试验结果均应满足5.3.7的要求。
6.4 炉温均匀度的测量
按GB/T10066.4— zO04中6.15的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分两档,即550℃ 和1100℃ 。应分别在这两档试验温度下的热态状态时进行试验。试
验时在130Pa到极限真空度之间的不同压力下个各测取三组数据,然后求三者的算术平均值。
两档试验温度下的炉温均匀度都应满足5.3.11的要求。
86.5 加热试验
本实验目的在于测量真空淬火炉的加热能力和热炉抽气能力,并检验真空淬火炉热运行情况。
除另有要求外(见9.2),真空淬火炉的加热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
在炉室和炉料都处于环境温度的条件下,把重量等于5.3.4所规定最大装载量的炉料装进加热室
内。炉料可用截面厚度不超过25mm的钢料,或由供需双方商定。炉料应清洁干燥,其在工作区内布
置应尽可能均匀。
先进行加热能力和热炉抽气能力的试验。把炉温设定在1100℃ ,当加热室真空度达到25Pa时
开始加热,并以额定功率或根据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升温程序,把炉温升到设定值,保温30min。加
热开始后1h或1.5h后(见5.3.5), 空度应按5.3.6的时间要求达到规定
的工作真空度。
待加热室冷却到环
o 对各炉室抽
b) 当加热
c) 在950
d)在1
e) 歹+
f) 在
g)
炉料
C级
制完成上
应至
淬火转移
迫循环冷却。
当有要
试验后按
6.6 油淬系统
6.6.1 油槽加热能
本试验只在淬火油槽
在油槽处于冷态和不用冷
内从zO℃ 升到80℃ 。
加热。淬火油的温度应能在6h
6.6.2 油温控制精度试验
分别设定油温在25℃ 、55℃ 、85℃ 上,在油槽通电加热但不用冷却系统进行冷却的情况下,分别
记录油温的变化,油温变化应在设定值的±14℃ 范围内。试验时间不少于3h。
6.6.3 油槽淬火能力试验
在油槽不通电加热,但用冷却系统进行冷却的情况下,在装料试验加热后期,把重量等于最大装载
量的钢料进行淬火,记录淬火油的升温情况,应不超过25℃ 。
6.6.4 冷却系统冷却能力试验
在6.5的试验中,在炉料淬火出炉后,使冷却系统具有最大冷却能力,记录油温的变化。淬火油温
9
部分自动控
油淬试验时
冷却的情况下,对
50Pa时开始加热,并继续抽气直到工作
真空度条件下保温12mh;
三次满载7 裣验规则和等级划分
7.1
7.2
一般要求
真空淬火炉的检验和等级划分应按GB/T10067.1—⒛05第7章和以下各条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
真空淬火炉的出厂检验项目:
D 一般检查;
b) 安全检查;
⊙ 标牌字迹耐久性试验;
o 电路试验;
o 温度仪表的校验;
f) 水路系统的检验;
⒄ 气路系统的检验;
D 液压系统的检验(当有此系统时);
i) 运动机构运转或动作情况的检验;
j) 联锁报警系统的检验;
D 极限真空度的测量;
l) 空炉抽空时间的测量;
m)压升率的测量;
ω 配套件的检验,包括型号、规格、出厂合格证的检查;
o) 供货范围,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完整性的检查;
p) 包装检查。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必要时应再加以补充。
型式检验项目
真空淬火炉的型式检验项目:
D 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在型式检验条件下);
b) 空炉升温时间的测量;
o 额定功率的测量;
Φ 额定温度的测量;
e) 空炉损失的测量;
f) 炉温均匀度的测量;
D 炉温稳定度的测量;
ω 加热试验;
D 油淬系统的试验;
j) 水耗的测量;
D 热态试验后的检查。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必要时应再加以补充。
7.3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真空淬火炉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10067.1—zO05第8章的规定。
8.2 除另有要求外(见9.2),真空淬火炉铭牌上应标出以下各项:
D 产品的型号和名称;
b) 电源电压,V;
c) 电源频率,Hz;
o 相数;
o 额定功率,kW;
f) 额定温度,℃ ;
g) 工作电压,V;
ω 工作温度,℃ ;
i) 工作区尺寸,mm;
j) 工作真空度,Pa;
k) 压升率,Pa/h;
l) 淬火油量,m3;
m)炉体重量,t;
o 产品编号;
o) 制造日期;
p) 制造厂名称(对出口产品应标注国名)。
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必要时应再加以补充。

9 订购和供货
9.1 真空淬火炉的订购和供货应按GB/T10067.1—zO05第9章的规定。
9.2 需方如有下列要求时,可向供方提出:
o 对单位制、电源电压、电源频率等的不同要求(见GB/T10067.1-2005中5.1.1.1);
b) 对使用环境的不同要求(见GB/T10067.1—⒛05中5.1.2);
O 要求在水冷系统中提供循环冷却系统或其中部分装置,如机械制冷装置、水冷却塔装置或水净
化装置等,应提出具体技术要求(见GB/T10067.1—zO05中5.1.3.1);
Φ 对涂漆的不同要求(见GB/T10067.1—zO05中5.2.7);
o 对包装的特殊要求(见GB/T10067.1—⒛05中8.2.4);
f) 对电源的不同要求(见GB/T10067.4-2005中5.2.2);
g) 对热电偶引出线或补偿导线长度的不同要求(见GB/T10067.4—⒛05中5.2.9。D;
h) 对温度仪表类型等的不同要求(见GB/T10067.4-2005中5.2.9.3和5.2.9.5和本部分
5.2.12.2);
D 不要求加热室的超温保护(见GB/T10067。4— zO05中5.2.9.6);
j) 要求提供累计计时器或累计计时功能(见GB/T10067。4-2005中5.2.9.14);
D 要求控制柜具有振动吸收装置(见5.2.12.6);
l) 对工作真空度的不同要求(见5.3.3);
m)对炉门结构的不同要求(见5.2.5);
ω 要求加热室内只能采用多层金属辐射屏(见5.2.6);
o) 要求在淬火油槽中有电加热器(见5.2.8);
p) 对冷却程序的不同要求(见5.2.10);
Φ 要求提供热交换器以加速冷却(见5.2.10),应提出冷却速率;
r) 要求在抽气系统中配各粉尘捕集器或过滤器(见5.2.11);
s) 要求提供数字显示仪和打印记录仪(见5.2.12.2、5.2.12.3及5.2.12。4);
o 要求有附加的真空压力传感元件(见5.2.12.3);
u) 对加热程序的不同要求(见5.2.12.5);
o 要求提供计算机进行程序控制的(见5.2.12.5);
w)对最大装载量的不同要求(见5.3.4);
妙 要求提供料筐及其配件(见5.4.2);
y, 对试验的特殊要求(见6.5)。
供方应尽可能满足需方的各项特殊要求。但实际可供需方选择的特殊要求项目由供方参照本部分
根据各自的条件决定。其中一部分可列在企业产品标准中,其他部分在订货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钎焊标准

   钎焊标准,是钎焊人开展钎焊工作的最低标准及要求,每个钎焊人应熟知从事行业相关的钎焊标准。那么目前国内有哪些与硬钎焊相关的钎焊标准呢?针对此问题,小编精心整理了与硬钎焊相关的标准目录,供各位小伙伴查阅。

   目前国内关于硬钎焊相关的技术标准,根据标准类型的不同,分为国标、机械行业标准和特殊行业标准(如电子、航空航天和军用行业等)三大领域的硬钎焊标准,目前已制定并已实施的与硬钎焊相关的标准共有24。各标准名称及编号见下:

  一、已制定并已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共10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金属焊接及钎焊方法在图样上的表示方法

GB 5185-85

2

钎料型号表示方法

GB/T 6208-1995

3

铜基钎料

GB/T 6418-93

4

银基钎料

GB 10046-88

5

镍基钎料

GB/T 10859-89

6

锰基钎料

GB/T 13679-92

7

铝基钎料

GB/T 13815-92

8

钎缝强度试验方法

GB/T 11363-89

9

钎料铺展性及填缝性试验方法

GB/T 11364-89

10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T 9448-88

 

 二、已制定并已发布实施的机械行业标准,共5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钎缝外观质量评价方法

JB/T 6966-93

2

硬钎焊用钎剂

JB/T 6045-92

3

铜磷钎料化学分析方法

JB/T 7520.1-94

4

铜基钎料产品质量分等

JB/T 56050.1-93

5

银基钎料产品质量分等

JB/T 56050.2-93

 

 三、已制定并已发布实施的电子行业、航空航天和国家军用标准,共9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钢件硬钎焊技术条件

QJ 1156A-96

2

铝波导真空钎焊技术条件

QJ 1582-88

3

铝及铝合金硬钎焊技术条件

QJ 2844-96

4

银基钎料

HB 6771-93

5

镍基钎料

HB 6772-93

6

铜基钎料

HB 7053-94

7

铝基钎料

HB 7052-94

8

航天用锰基钎料规范

GJB 2450-95

9

真空器件用含钯贵金属钎料规范

GJB 2509-95

10.GB/T13815-2008 铝基钎料

11.YST 69-2012 钎焊用铝及铝合金复合板

12.NBT47006-2019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

13.JB-T 7261-1994铝制板翅式换热器技术条件

14.GB_T 13815-2008_431铝基钎料 标准.

15.NB T 47006 -- 2009 (JB T 4 757 ) 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

有了上面硬钎焊标准目录,各位小伙伴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就可根据需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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